(承蒙任波老師抬愛,這篇曾在她的博客中轉發(http://renbo.blog.caixin.com/archives/70554)。現在,拎回家。這又是“揭露”老東家的,或者算是“辯誣”吧。蘭州苯污染事件,讓Veolia Water蒙羞,這是一家多麼愛惜羽毛的企業呀。我從入職就屢次因為蘭州項目而急就章,很“遺憾”錯過了這一次)
本文不太关心自来水能不能卖,本文更关心自来水应该怎么卖。如果以提高自来水的服务品质,卖或不卖,引入外资还是坚持国有国营,都是市政当局可以选择的技术方案。把手段当目的,继而苛责政治正确,这种讨论缺乏营养。
“为了促进市政公用行业的发展,提高市政公用行业运行效率”本是“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”的初衷。如果以原建设部再2002年12月提出其划时代的“意见”算起,这个初衷一直被念叨,却从未被实践。
兰州供水集团是如何被卖掉的?这并不是罗生门。 2006年初,兰州供水集团的净资产被确定为9.5亿元人民币,以此为基础,兰州市公开标售其中的45%,要求投资人需以现金出资,同时搭配1.4亿元的增资。年底,法商威立雅以7亿元竞得此项价值仅为3.5亿的标的(不含职工安置费用和员工持股),同时承诺在1.4亿增资之外另付8.6亿元——也就是日后闹的沸沸扬扬的“兰州溢价”。
3.5亿的资产卖了17个亿,成为兰州市国资委的重大政绩。要知道,2006年兰州市全部财政收入也才106亿,2007年的非税收入10亿挂零。
供水集团卖了,还“多收了三五斗”。政府收割了7亿元,企业只收获了一个股东。如果没有外来投资者的慷慨溢价,合资公司根本一无所获。这种“盘活存量资产”的改革,对改善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财务健康,没有丝毫裨益,而它竟是过去10多年来城镇水务改革的“主流模式”。
政府不仅不打算以改革来弥补对供水服务的长期亏欠,反而趁机捞一把,一如逼着极度营养不良的人去卖血。合资前负债累累,合资后还是捉襟见肘,这样的中国水企俯拾皆是。
还好,兰州还有一个臭名昭著的“溢价”。合资公司也就靠着这笔溢价做了不少事情,比如用3.8亿元用于偿还合资前欠下的部分日元贷款(2010年时还剩将近6个亿),完成了榆中输水工程,以及穿越黄河的第三输水干线等。这笔将近10亿的溢价,虽然是外方出资,在财务上处理为合资公司的资本公积。法方当初的承诺是在三年内分期投入,最近一些关于兰州苯污染的报道,屡屡提及“法国人不愿意再投钱”,或许指的就是指这笔钱,否则,在一家国有控股的企业中,凭什么苛责外方小股东继续投入?但是,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,法国人的日子也并不好过。
据兰州威立雅的前任董事长,也是一手促成合资的孙晓霞女士说,她曾经考察过深圳水务,兰州改革“基本模型是依照深圳的模式”,也就是以国资、产权多元为指向的模式。某年的某个论坛上,孙女士和深圳水务的董事长于剑女士还曾愉快对话。问题是,兰州的城市化和经济发展,并没有参考深圳。这种中外“混合所有”的成功案例,还有浦东和重庆,外部股东固然带来些什么,但是最根本的还是受益于供水规模的迅速上升,规模效益足以弥补各种深层矛盾。
如今,一条被化工企业环伺的老旧管道,终于让威立雅的金字招牌蒙羞,让“兰州模式”再次备受指责。想必,各方利益攸关者,都希望自己是《罗拉快跑》中的红发女孩,再跑一次,或许,一切都会不同。
再跑一次,政府能不能不再贪婪?以兰州供水集团的9.5亿净资产为51%,以战略投资人的现金出资为49%,合资后的水企一定更健康。如果首先对水企的不良资产进行部分剥离,兰州供水集团水的净资产将或将接近20亿规模,以此作为合资基础,那今天的兰州威立雅将坐拥10亿现金,又何至于如此窘迫。
再跑一次,政府能不能更灵活?政府在稀释股权的同时,以收益法对对特许经营许可牌照计价,要求外部投资人付出对价,取代说不清道不明的“溢价”,并将此收入作为专项资金,投入自来水相关的基础设施,比如对自流沟上的300户人家拆迁,或是排除环境风险,那苯污染的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。
再跑一次,威立雅是不是还会卷入这场是非不断的生意?
(2014-0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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